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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学校教师的合作
王馥生
孩子父母与学校教师的合作问题,实际上就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问题。以父母为主导的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学校教育一起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对孩子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父母与学校教师密切合作,才能为孩子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与学校教师的合作
如今,作为学生的父母,都必不可免地要与学校教师打交道。尽管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对孩子的教育大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期望孩子成为一个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社会成员,但二者对孩子教育的方式方法、效果作用等又不尽相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各有其特点,它们既不能互相代替,又不能互相割裂。只有孩子父母与学校教师密切合作,才能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孩子形成教育的合力,保持教育的一致性,促使孩子健康成长。
1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特点不同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人生永久的学校。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也是终生的老师。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奠基工程,也是孩子成长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与学校教育相比,家庭教育有如下不同:
(1)二者与孩子的社会关系不同。家庭教育的前提是家长与孩子有着血缘或收养的亲子关系,以此构成的群体即家庭,成为社会生活的细胞。学校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导力量,教师与孩子则是一种业缘即职业形成的师生关系。
(2)二者对孩子的教育渠道不同。家庭教育是家长通过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渠道教育孩子;教师则是在学校里通过课内外的教育,在学生集体的学习和活动中,培养学生优良的思想政治品德和个性品质。
(3)二者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同。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一般来讲是随意的,非制度化的,是养教结合的;而学校教师则是有目的性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孩子施加影响,进行教育。
(4)二者对孩子的教育时间也不相同。孩子除了在学校有限的时间里接受教师的教育外,其余的时间多在家庭里接受教育。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上学还是参加工作,甚至婚嫁生子后,家长一生总有为孩子操不完的心。许多中外教育专家都把家庭教育称为终身教育,这话不无道理。
(5)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具有更强烈的感染性和自然性。家长的一言一行、喜怒哀乐对孩子有着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的言行习惯总会在家长身上找到他们的影子。俗话说:“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就是这个道理。人们常见的“革命世家”、“体育世家”、“教育世家”、“艺术世家”……无一不是家庭长期自然感染教育的结果。
2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同步
家庭教育虽然有着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在培养孩子上有着学校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与学校教育相比,仍有其劣势和不足,特别是很多时候因父母本人受文化修养、知识水平、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因素的限制,难免陷入教子的误区,甚至不知不觉地把孩子送入歧途。家庭教育只有与学校教育同步,才能克服家庭教育的弊端,提高家庭教育实效性,同时与学校形成优势互补的教育合力。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中还经常出现与学校教育不相协调的问题。了解这些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对于家长更好地与学校教师合作是十分必要的。
(1)把孩子当做家庭的“私有财产”,带有自私狭隘的功利倾向。对孩子溺爱、娇惯,百倍呵护,一味迁就,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犯错误,听到学校的批评,竭力为孩子辩解、开脱,不能主动与学校配合,导致有的家长后悔莫及。在民间曾经广为流传这样一个故事,说一个被娇生惯养的孩子,在母亲的袒护下养成偷摸恶习,从偷邻里的鸡鸭发展到拧门撬锁、拦路抢劫,最终被判刑。临刑前,他要求母亲再像过去一样喂一次奶,仁慈的母亲怎么也没有想到,孩子却恶狠狠地把母亲的乳头一口咬下来,以此作为对母亲不良管教的责怪与回报。据一所工读学校的调查表明,80%的人失足是因家长宠爱娇纵所致。
(2)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期望值过高,不能从孩子的实际出发因材施教。而学校恰恰相反,学校能从国家、社会的利益和学生的身心发展出发,对学生作出客观评价,提出切实的发展希望和要求。
(3)重智、轻德,重分数、轻能力,忽视对孩子个性、道德和精神追求的培养。有的学生家长忽视对孩子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乐于助人等传统美德的教育。
(4)对父母与校方的合作采取敷衍、消极甚至对立的态度;对家长与校方的合作缺乏理解,不能形成共识,甚至导致家庭教
育与学校教育之间的“内耗”,产生负面效应,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总之,在家庭教育中,尽管有着许多优势,但与学校教育相比也有不足之处,许多父母对家庭教育缺乏辩证的分析和认识,教育观念带有滞后性,人才观念带有趋利性,竞争观念带有片面性,教育内容带有盲目性,教育方法带有随意性;而要克服这些弊端,有待于父母与学校教师的合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步协调发展,这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二、家长要善于与学校教师合作
孩子父母既要重视与学校教师合作,又要善于与学校教师合作。尽管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以下几点都应该做到:
1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这是孩子父母与学校教师互相合作的前提。父母与学校教师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孩子教育成人,彼此之间有着合作的思想基础,因此双方的合作应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能在合作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教育孩子上达成共识。父母要尊重教师的劳动,理解教师工作的辛苦。有些父母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教师的事”,把孩子的教育推给学校,对与学校教师的合作采取应付、消极的态度;当父母与教师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产生意见分歧时,父母要与教师换位思考,不要单纯指责教师,甚至把问题暴露在孩子面前,产生负面影响。要主动与教师交换情况和意见,互相谅解。父母与教师要平等相待,坦诚相见。有的父母采取给教师送礼的方式与教师建立关系,实际上并不是对教师的爱护与尊重,相反有损于教师的形象和威信,抵消教育效果。
2相互沟通,相互合作
(1)要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提高教育自觉性。家长学校是由学校主持、组织学生家长进修学习,向家长宣传教育科学知识、方法和观念,旨在提高家长素质和修养,优化家庭教育,协调学生、家长、教师之间的关系,共同担负起教育好孩子的重任,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2)父母要按时参加家长会。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校工作,交流学生情况,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征得配合。家长一定要利用家长会的机会与学校、与老师沟通,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孩子。
(3)家长与教师互访。家长要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与教师交流情况。如家长可以不定期到校,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与学校保持联系,遇到特殊情况更要及时与学校教师互访联系,协调解决。
父母在与学校教师的合作中,应注意思想上的交流,心灵上的沟通,教育上的合作。十几岁的孩子正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问题行为的多发期,父母在此阶段与教师的合作更为重要。愿家长朋友密切与学校合作,让孩子在和谐的家校合作中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天津和平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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