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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保税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程序
凡在开发区保税区注册成立的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有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可以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并按照本程序执行。
一、成立筹建工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筹备组)。筹备组3人左右,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
二、发展会员,对新老会员进行登记,搞好会员会籍管理。
三、做好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一般工会委员会3—1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3人,均为奇数。
四、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召开第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进行工作分工,并研究工作。根据企业情况,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生产委员、劳保委员、劳动关系委员、女工委员、工会财务委员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其余为委员。
六、认真填写《天津开发区保税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报告书》,并及时上报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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