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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工作讲座(第三讲)
企业行政为什么必须无条件的向工会拨缴经费?
一、行政拨缴经费是工会工作的需要
《工会法》规定了我国工会组织的各项主要任务,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要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业务素质,要组织职工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建设和参与管理国家事物,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文艺体育、健康修养等多方面群众性活动。要进行工会的思想、组织、业务和作风建设,要举办作为开展各项群众活动阵地的各项工会事业,还要举办一些生产经营或生活服务性的企业来为职工和社会服务。所有这些活动的开展,工作任务的完成都必须有一定的经费来保证.
二、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工会是这个领导阶级自己的群众组织,它担负着组织职工参与国家管理、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权益,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积极的现代化建设中工人阶级是主力军。工会是连接党和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的重视,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从法律上确立了工会有行政拨缴工会经费这一固定的经费来源,为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和群众活动完成历史重任,给予经费上的保障。
三、行政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经费本质的具体体现
企业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地2%拨缴的工会经费实质上是来自职工群众的必要劳动。按照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由C+V+M组成(C代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的价值,V代表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自己创造的新价值,M代表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社会创造的新价值,即剩余劳动价值如利润)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生活福利方面.《工会法》和《企业法》里明文规定工会经费在经济核算时列入企业成本或费用,明显属于V,不属于M。可见工会经费是工人群众创造的,用于维持工人群众自身再生产能力所补偿的集体福利和文化生产需要的部分。因为工人除了吃饭穿衣和维持家庭必须生活开支外(主要由工资解决),还有受教育和业余文化生活的权利(主要由工会经费解决)。工会经费和工资一样是工人群众自身应得的一部分劳动收入,只不过不发给每个职工,而是由工人群众委托自己的组织——工会依法统一管理使用。
四、国家是工会经费的主要承担者
国家在《工会法》和《企业法》里明确规定了工会经费可以进入企业成本,这样成本加大利润减少,企业由此少交了国家所得税,国家予以认可。亏损企业在计算亏损额时也奖工会经费列入其中,国家承认。再有工会经费是社团法人,具有法人的主体地位,拨缴工会经费是工会和企业两个法人组织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法律行为的执行,因此叫企业行政拨缴给工会工会经费,而不叫提取或提供工会经费,工会对于企业行政叫收缴工会经费。企业是债务人,工会是债权人,企业必须按规定每月及时足额地拨交。否则就为侵犯工会和职工群众权利的违法行为,它和税收一样带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综上所述,工会经费实际上是每个职工的血汗钱,并由国家给予承担的,所以企业必须无条件地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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