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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会财务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工会经费是工会工作的物质保证,工会工作任务在哪里,工会财务就必须保证到哪里。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与工会组织体制必须相适应,这是建立工会财务管理体制的重要原则。
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就是全总对整个工会系统的财务工作通过制订统一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通过一定形式监督其贯彻执行,实现其领导职责。统一领导还体现在各级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应当对本级工会财务工作实行集体领导,财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较大开支项目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分级管理,就是基本上按地方工会的组织系统划分财务管理级次、确定经费分成比例、明确各级工会对所属各级工会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职责权限。全总规定我国工会财务分四级管理,即:全总、省(市工会)、区(县)级工会、基层工会。其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为全总5%、市总15%、区工会20%、基层工会60%。
二、下级工会为什么必须逐级上解工会经费
上解经费即下级工会按规定的拨交经费分成比例向上级工会解交的经费,因为工会经费是整个工会系统所共有的不是哪一级工会所独有工会经费要在各级工会之间根据自身肩负的任务和工作量大小分成。上解经费的含义走向上级工会分解经费的意思、故不叫上交经费。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这是最基本的财务纪律。不上解经费是下级工会化整个工会组织的经费为本单位工会小集体所有的违纪截留行为,必须予以处罚。
我们说,没有树根哪来的树梢,没有上三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不可能成立、反过来基层工会又像树根需要往树枝源源不断输送养分才能枝繁叶茂,否则树枝枯萎了树根也难以存活。如果下级截留了经费上级工会就没有了经济来源整个工会工作便无法开展,党和工人阶级赋予工会的任务就因为物质条件的限制而不能完成甚至最后必将导致整个工会的消亡。为了保证工会这棵常青树郁郁葱葱长盛不衰,所以下级工会必须逐级上解工会经费。
三、单位效益不好不是不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的理由
1、行政拨交工会经费是以其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为依据的,而不是以单位生产经营的效益好坏为准绳的。企业只要有劳动报酬性支出就要按规定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
2、单位行政拨交的工会经费从本质上看是职工群众创造的,用于补偿自身文化生活和福利待遇需要的必要劳动价值,企业把拔交的工会经费列入成本或费用少交了国家税金和利润,工会经费的实际承担者主要是国家和职工群众,并没有增加多少企业的负担。企业在计算亏损额时工会经费也列入其中国家有关部门都予以成认,属于政策性亏损部分。如亏损企业不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不把工会经费列入企业成本或费用,也就没有如实反映企业的亏损实际这是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应该如实地反映亏损的实际情况。
3、工会经费只占工资总额的2%是亏损企业承受能力以内的不会给企业造成雪上加霜的后果,况且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进行教育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高职工的素质和劳动能力、激发职工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这样会使企业尽早加速复兴和发展达到良性循环,所以效益不好的单位也不要在这一点点工会经费上算来算去、斤斤计较,以免伤了企业与工会的和气以及企业与职工的感情,应尊重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权益及时、足额地拔交和上解工会经费,支持工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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