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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成立的标志和按上月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提、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的依据
一、上级工会批复成立工会之月起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的依据我们在对基层工会经费收缴过程中不时的会听到,“我们企业还没有成立工会委员会还没有工会,所以不用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这样一种说法。我们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他把成立工会组织和成立工会委员会这两个概念混淆了,基层工会组织正式成立的标志为上级工会组织部门深入单位发动组建工会,单位提出申请后由上级工会下文批复同意成立筹备组,这时工会组织就算正式成立了。不是说等成立了工会委员会才算有工会组织,工会的成立和工会委员会的产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从成立工会筹备组之月起基层工会就要到银行开设工会账户、建立工会账目,同时凭批复文件通知单位的行政方面开始按月拨交工会经费。当然这时基层工会委员会还没有产生还没有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要待会员人数、工会干部人选条件具备后民主选举产生,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工会组织没有成立、不意味着可以不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从上级工会批复成立工会组织起基层工会组织的发展会员、建立工会小组、筹备会员〈代表〉大会以便产生工会委员会等工作就开始了,这就需要有一定的经费做为保障。因此基层单位的行政方面从上级工会批复其
成立工会筹备组织之月起就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否则就侵犯了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权益。
二、按上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提取、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的依据
工会工作是连续的,单位行政拨交工会经费也应按月连续拨交和上解,否则工会工作就可能因资金不到位而受影响,因此工会经费要按月拨交和上解。各单位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有先后,工资、奖金、加班费以及各种补贴不一定一次支付完毕,而上级工会要求下级工会在每月十五日前上解工会经费,因此就必须按上个月内全月支付的工资性报酬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拨交和上解本月的工会经费。
例如,一个单位4月份建立工会4月份就应该拨交和上解该月的工会经费而该月的工资总额要到月底才能全部反映出来,因此他只能按3月份的工作总额计提工会经费,并且拨交和上解。又例如:某企业4月份破产,该企业工会随之撤消。该月既停止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而3月份上解的经费又是按2月工资总额计提的,这样对头正好是一年,我们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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