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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财务与经费审查工作是基层工会组织的两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工会财务与经费审查工作的要旨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活动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工会其他工作乃至整个工运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摘自《基层工会财务与经费审查工作》


 

工会经费审查程序


  1、什么是工会经费审查程序
  工会经费审查程序,是指整个经费审查过程中的工作步骤。如同法庭审查严格按程序法所规定的步骤进行一样,工会经费审查也要按一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不可随便逾越。只有建立科学的审查程序,才能使经审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工会经费审查程序必须贯彻民主性原则,因为此种审查不仅是一种专业性的监督,而且是一种群众性的监督。只有在经费审查程序中贯彻民主性的原则,民主监督才会落到实处。工会经审人员应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宣传讲解,使他们自觉遵循审查程序的规定。
  工会经费审查程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程序,一种是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室)审查程序。
  2、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程序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直接进行的审查有两类,一是对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和有关报告的审查,一是对部分调整年度预算、计划和确定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或财务活动的审查。此种审查一般采取会议审查的方式,前一类审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后一类审查是在经费审查委员会闭会期间,由经审会常委会会议进行。
  (1)会议审查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及有关报告的程序主要有:
  ①确定会议召开日期,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准备提交会议审查的各项方案、报告和相关资料。
  ②工会经审会领导和经审会常委会收到提交会议审查用的报告和资料后,要昕取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情况,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并将讨论意见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
  ③方案、报告修改后,提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提交全体会议的书面材料包括:年度预算、计划、决算方案和有关明细资料,有关的政策文件依据。
  ④会议审议时,工会委员会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到会作汇报说明,昕取审议意见,回答提出的问题。
  ⑤对会议审议意见和改进建议,在审议告一段落后,由工会委员会主管领导代表工会委员会作出答复、说明。
  ⑥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对修改后的预、决算方案进行表决。
  ⑦将审查纪要报送同级工会委员会。
  ⑧要求同级工会委员会对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意见和改进建议的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经审会,并在下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上作出说明。
  (2)会议审查部门调整年度预算、计划和确定其他重要事项的程序主要有:
  ①在工会经审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遇有下列事项,仍需交经审会常委会审议:调整或追加年度预算
  新列基建项目的确定;
  增列与外单位(包括与下级工会组织)合资兴办经济事业项目;
  新设基金及其管理办法;
  工会及所属企、事业的财产发生重大变动。
  ②审议后,提出意见交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③在经审会常委会审议过程中遇有重大意见分歧而无法形成统一的审查意见时,可召集经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复议。
  3、经审会办事机构(审计处、室)审查程序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计处、室)负责经审会的日常工作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工作,在工会内部行使内部审计职权。为使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办事机构必须对所属被审单位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查。此种审查可以采取报送审查,或就地审查、巡回审查的方式。依照我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一般采取如下步骤:
  (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①确定审查内容或项目,确定被查时间:
  ②制定审查计划和审查方案;
  ③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
  ④了解被审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2)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①以书面形式将审查内容、要求和时间、地点通知被查单位。
  ②依据计划安排,系统地检查被查单位的会计资料、业务资料及文件资料,盘点现金、实物,并向有关人员调查索取证明材料。
  ③对所查资料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分析和评判。
  (3)报告阶段。报告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①撰写审查报告。审查人员对被审查单位审查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A.审查情况说明,包括审查期限、审查范围、审查所依据的标准、审查方法、查出的问题情况说明。B审查意见、建议。C.审查日期。 D.审查人员签字。 E.审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②同被查单位领导交换意见,并修改报告。
  ③正式提出审查报告,交有关部门处理。
  ④整理全部审查记录、资料,立卷归档。
  ⑤监督结论意见的落实情况。
  (4)后续阶段。后续阶段的工作主要有:
  ①审查中如与有关部门发生重大意见分歧时,可报工会经审会和工会主要领导裁定。若被审查单位对审查结论和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查结论和决定经工会经审会和工会主要领导批准下达后,被审查单位必须执行。
  ②检查审查结论或决定的落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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